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首页 > 考试动态 >

2024年上半年新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科目

2024-03-28 11:41:35
中师华图
分享:

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科目

面试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学科面试工作由各省份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四)面试过程

考生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考官签字确认备查。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新疆教师资格
中小学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相关栏目
考试资讯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面试方法 更多>
每日一练 更多>
教师资格公告 更多>
考试动态 更多>
教师备考资料 更多>
教师试题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